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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深圳市生物医药促进会科研专项资助项目的申报指南
时间:2023-09-28 15:4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在深圳市生物医药促进会指导下,从2023年起开始设立科研专项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旨在提高生物医药的科研和实践水平。现就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和主要资助方向
      (一)项目设置类型
      1.重大项目: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突破点,支持基于临床的基础研究,推动该领域取得突破,共设置1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五年。
      2. 重点专项项目: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突破点,支持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动该领域取得突破,共设置1项,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五年。
     3.一般项目:支持具有突破生物医药与精准医学研究领域热点及难点问题潜能的创新性研究,共设置4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三年。

      (二)主要资助方向

      1.肿瘤类器官与PDX动物模型的临床转化研究;

      2.精准用药研究。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面向全国公立医疗机构生物医药、临床研究与精准医学的科研工作者征集项目,经专家评审、对公示无异议的入选项目给予资助。

      2.获得重点专项及以上资助的项目申报方,其所在单位须配套不低于申请所获得的资助资金。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历;或者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硕士学位的人员申请面上项目,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工作者推荐。

      (二)不同类型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2.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择本项目三个类型之一进行申报;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同项目内容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版项目。

      三、申报方式

      请项目负责人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经济、品行及学术水平等进行评价,并确保申请人所填资料的真实性。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直接向深圳市生物医药促进会报送申请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到指定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大厦(鸿荣源北站中心)A栋11层05-06号,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PDF)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info@szbmpa.org,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项目申报书、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申报单位配套不低于申报资助资金的承诺书(重点专项及以上资助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书编写要求

      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的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与电子版一致。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不要过度装订,如附件过多,请单独装订并在封皮处注明),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

      1.申报书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填写,申请负责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报项目的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参考本通知中的主要资助方向。项目名称应与研究内容相符,注意凝炼研究内容,要求内容详实、研究方案完整、技术路线清晰,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项目的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将作为获得资助后项目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3.有合作单位参与申请的项目应当在申报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合作单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以及相关研究工作基础。

      4.申报书要求至少一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附件:一、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配套不低于申报资助资金的承诺书(重点专项及以上资助的项目)